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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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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40560

生产企业: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功能主治: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颠茄磺苄啶片
颠茄磺苄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聚乙二醇400064.000g、无水硫酸钠5.700g、氯化钠1.460g、氯化钾0.750g、碳酸氢钠1.680g。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颠茄流浸膏2mg。

生产企业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560

国药准字H230234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

只限成人。口服。将每袋内容物溶于1升水中,搅拌直到粉末完全溶解。体重在15-20kg的剂量约为1升配制后溶液,即平均剂量为3-4升。该药可以一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4升)或分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2升和检查当天早上服2升;通常建议在检查前3-4小时最后一次服用完)。或遵医嘱。

口服。2~5岁:一次1~2片;5~12岁:一次2~4片;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1~5天,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副作用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详见说明书。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致畸作用。因无动物致畸作用,不可能对人产生致畸作用。因为,目前在对人和动物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导致人致畸形成的物质会使动物致畸。临床上,目前还没有足够确切的资料来评定妊娠时服用该药可能产生的畸形作用或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没有资料说明聚乙二醇4000进入乳汁中,且聚乙二醇4000无明显吸收,可以在哺乳期服用改药品。儿童用药:参见【禁忌】。老年用药:没有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禁忌(参见【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成分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服用前需充分混合;2. 避免与热饮料或含酒精饮料同服;3. 服用后多饮水;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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