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伤红斑的发生是通过真皮吸收紫外线后,在毛细血管周围的芳香蛋白质发生氧化改变的产物所致。紫外线对血管有直接而短暂的扩张作用(因波长不同而差异);另方面,表皮细胞受紫外线损伤后可能生成和释放出各种介质,并扩散到真皮中,引起红斑反应。
身体表面有大面积的晒伤,则有与热灼伤相似的全身症状(发热、寒战、虚弱、休克),这些可能是由于白介素-1释放所致。
晒伤最常见的晚期并发症是继发感染,斑状色素沉着和痱子样皮疹。鳞屑剥落后一至数周内皮肤更易受日光的损害。
斑状色素沉着的基本损害为多发性色素沉着斑,指甲到钱币大,或卵圆形,灰到灰棕色,边界不太清楚,大致对称散布于躯干及四肢近端等非暴露部位。
晒伤多见于春夏季节,尤其浸水以后的皮肤更容易晒伤。一般在日晒后4~6小时开始出现反应,到了12~24小时后达到高峰。主要表现为日晒部位的皮肤出现境界鲜明的红斑、水肿,重者发生水疱、大疱,水疱内为淡黄色的浆液。同时有瘙痒、灼痛或刺痛感。如果晒伤部位太广,晒的太厉害,可形成水泡,并出现全身症状如发烧、心慌、头痛、恶心、呕吐等。
一度晒伤表现为局部皮肤经日晒后出现弥漫性红斑,边界清楚,24~36小时高峰。
二度晒伤表现为局部皮肤红肿后,继而发生水疱甚至大疱,疱壁紧张,疱液为淡黄色。自觉症状有灼痛或刺痒感。水疱破裂后呈糜烂面,不久干燥结痂,遗留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
日晒后第二天病情到达高峰,可伴有发热、头痛、心悸、乏力、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一周后可恢复。
防患于未然,皮肤晒伤是可以预防的:避免烈日曝晒,外出要撑伞,戴宽边帽,着长袖衣衫,最好穿深色衣服,因为紫外线比较容易穿透浅色衣服,面部及外露部位搽防晒霜,夏季户外活动时间不宜过长,初次暴露于夏季中午晴空日光下的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即使是皮肤浅黑的人也是如此,户外游泳时应特别注意防护温带地区上午10点以前,下午3点以后引起晒伤的波长射线通常都被滤掉大雾不能减少危险,高海拔危险性则增加
5%氨基苯甲酸(PABA)或其他酯类和酒精配制成的凝胶或霜剂可防止晒伤此药需30分钟才能与皮肤牢固地结合,故应在日光曝晒前30~60分钟使用,以免因出汗或游泳而降低其效用PABA很少引起过敏性或光敏性接触性皮炎,对那些不能耐受氨基苯甲酸或其酯类的人,可应用邻氨基苯甲酸、水杨酸盐、桂皮酸盐或二苯甲酮遮光剂虽后者对遮除UVA更有效,但应用既含PA-BA酯又含二苯甲酮的透明遮光剂效果更高在美国,食物和药品管理局(FDA)用数字把防晒剂列成等级,防晒因子(SPF)越高防护性越强,通常推荐SPF≥15为防晒剂,然而上述这些制剂对于那些对光敏药物有反应的患者效果甚差遮光剂已被推荐防止UVA对皮肤的作用不透明的含氧化锌或二氧化钛的制剂能物理性地阻止射线接触皮肤,若加添着色剂如铁盐在美容上更易被人接受
晒伤患者一般有日晒史,局部皮肤红肿或出现水疱,或呈黑色素沉着晒斑,与季节有明显关系,自觉烧灼感或疼痛。根据日晒史及症状可以确诊,无需特殊检查。
晒伤其实与饮食也有关系,这是因为有些蔬菜在人体内可分解出一种感光性物质,积蓄于体内,当人体接触光照后,而诱发日光性皮炎。
所谓光敏性物质,是指善于吸收光线的物质,光敏性物质在光线作用下,能转化成为另一种物质--光化学产物,光化学产物再与皮肤内蛋白质相结合,可成为抗原,抗原能使机体产生过敏反应,晒伤是由于日光的中波紫外线过度照射后,引起人体局部皮肤发生的光毒反应。
因此,晒伤患者应该禁忌含有光感物质的食物。苋菜、油菜、马齿苋、芹菜、茄子、土豆、菜花等蔬菜都是含有感光物质的食品,这些蔬菜由于富含营养,大多有美容、抗癌等功效,深受大家欢迎,有的人会刻意多吃,由此而引起的晒伤的日益增多。
晒伤患者应该避免食用鲜木耳。因为鲜木耳中含有一种光感物质,人食用后,会随血液循环分布到人体表皮细胞中,受太阳照射后,会引发晒伤。
在急性晒伤消退之前应避免日光进一步曝晒,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在缓解晒伤症状上并不比自来水冷敷更有效。应避免使用含有局部麻醉剂(如苯唑卡因)和其他易致敏的软膏或洗剂,因为有产生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危险。
广泛的严重性晒伤早期系统性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如强的松20~30mg口服,每日2次,共4天,对成人或青少年均可)可以减轻不适,但这种用法尚有争议。
皮肤晒伤后,可使用浓度为1.9%的盐水敷在伤处。调制这样的盐水方法很简单,只需将一汤勺食盐溶解在一升水中。专家称,用新鲜的酸奶敷在伤处也比较有效。红茶和橡树皮煮出的汤药效果也不错,不过皮肤可能会因为汤药的颜色暂时变黑。如果晒伤比较严重,吃一片阿司匹林能有效促进皮肤的修复。但如果是大面积晒伤,就应该立即去看医生了。